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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向《纽约客》

2001-02-14 来源:中华读书报 李国涛 我有话说

《中华读书报》(2000.11.1)头版登载一条消息,题为《八十多种期刊大“变脸”》,说文学文化刊物,将有大变。我想也是时候了。其实,近年以来,已有多种刊物变了“脸”,也变了精神。我读得不多。我知道吉林省的《作家》,早已大变,精进。前些时读到《作家》杂志2000年第10期,果然不俗,从版式到内容,都有大刊的气度。其中有董鼎山先生《〈纽约客〉杂志故事之一》,心想,这稿子组得好。因为《作家》杂志在刊物的广告上一再有“中国的《纽约客》”的标榜,这大约就是他们奔向的目标,有这么一个目标,是大有好处的。所以现居海外的董先生就写了《纽约客》的重要编辑麦克斯威尔的故事。我本爱读董氏的文章,就读了。的确,要想办一个《纽约客》那样的杂志,就要有那样的编辑。鲁迅编《语丝》,林语堂编《论语》,黎烈文编《自由谈》,曹聚仁编《涛声》,都是编辑好,有眼光,识人,识稿,也会写。我希望《作家》杂志能走到这个高度。我看董鼎山以及其他一些人谈到《纽约客》都有口皆碑。大概说来,是高雅而又新锐。据说,那上面的文章都写得冰清玉洁,不脏,不俗。你以为美国人就是会弄个“全裸”,其实不然。它的大编辑E·B·怀特的散文就是一个范例。前不久翻《万象》,读到张新颖谈《纽约客》杂志。我早已听说过,《纽约客》是美国老牌文化杂志,始刊于1925年。我知道从这个杂志上走出无数重要的美国作家。好像一位作家要是不在《纽约客》上发表作品,就不够劲儿,而要在那上面发作品,又很费劲儿。怀特1925年起为《纽约客》写稿,1927年起加入该刊编辑部工作,干了一生。文章写得漂亮极了。张新颖说怀特是“独具风格的杂志首席文体家”和专栏作者。我不明白文体家还有什么“首席”。但怀特的文体是一直为人称道的。它清新、平易,又文雅、幽默,是所谓冰清玉洁的一路。在那个大杂志上写专栏不是易事,但他写了几十年,直到退休。他活了80多岁。喜爱怀特文章和文体的人,很多已成为怀特迷。董鼎山先生居美50年,对美国文学界很熟悉。这位先生就可以说是一个“怀迷”。他有几篇文章谈到怀特,崇敬钦佩极了。怀特1985年去世。董先生说,“最能引起我怀念的是怀特,尤其是国内目前正在推崇散文之际。怀特在美国当代散文大家中坐了第一把交椅。严谨持重的《纽约时报》甚至发表了一篇题名《怀特的要素》的社论来悼念”。董先生此文的题目也是《怀特的要素》,它评价、分析怀特之文,总的评价是:“十全十美的”。而且说,“由于他的静静的影响,本国好几代作家都写得更好了。”这就是说他影响了一个时代,几代作家,其文体之力可称大矣。其实这也可以说是《纽约客》的力量。但是怀特竟与诺贝尔奖无缘。董先生在另一篇文章《散文大师的选集》里就感慨曰:“虽然他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(由于他的作品太‘零碎’),他的闻名(至少在美国)可与刘易斯、史坦贝克、福克纳相提并论。”对这位散文大师不得获奖,评论家是各有不平的。

我知道的另一位“怀迷”,也是曾在美生活大半生的学人吴鲁芹。据夏志清在《鸡窗集》中所记,他这位老友连生活方式也学起了怀特。他也要做隐士。吴先生是英美文学的研究者。夏志清在文中引吴的话说及怀特。原来吴先生编成一部《英美十六家》的文选,在美国部分当然选取了怀特,他谈怀特,第一句话就是:“如果只准谈一位当代我所喜欢的作家,伊·碧·怀特之外,实在不作第二人想。”接着就说,“拿今天美国散文大家来说,怀特无疑地是鲁殿灵光。”顺便说起,夏志清先生也是很推崇怀特的,他说,美国当代称得上“娓语体”散文大家的只有怀特一人。所谓“娓语体”,我想也就是英国式的家常体、亲切闲话体。但是不同的是,夏氏并不十分喜爱怀特文章。他的理由是,“怀特不爱读书,写些身边琐事,美国景物,文笔再好也引不起我的兴趣。”有一些学者倒是有这种看法,就是写随笔不许没有学问。

我以前编过几年文学杂志,现今也早已不算“业内人士”。不过我还很喜欢知道些有关事情。在今天的中国,球队请洋教头,大学请洋教授,企业聘洋经理,已不是稀罕事儿。杂志没有听说请洋主编的。但是却听说这几十年来,美国的几家大杂志可是有不少是请了英国人去编的,甚至成为一时风尚。久居美国的董鼎山先生在《纽约最红的编辑宝座》中说到,美国的《时尚》、《小姐》和《哈泼氏市集》(时装杂志)都是从英国请来的编辑编的。好像英国人会编这类报刊。我想这真也许与英国人特别有幽默感,又能闲聊,善写亲切的随笔,还有比美国人更深厚的文化素质有关。这个时代,也许这种风格更为人喜爱,更易为读者接受。说教,大喊大叫,激昂,满脸苦大仇深,这固然不行;但一味调侃,骂街,拿肉麻当风情,以粗俗为洒脱,卖娇卖俏,也不行。董鼎山《纽约最红的编辑宝座》是专门介绍梯娜·布朗的。我在《万象》杂志上又读到董桥的《制造话题的女人》,也说的是她。两位董先生都熟于英美文事,又同谈一人,甚有可读可思之处。布朗来自英国时只有30多岁,本在英国编一个讽刺杂志,风风火火,正在得势。美国报刊大亨纽豪斯看上她,以特高的价钱聘用。1994年她经手后,美国的日走下坡的大杂志《名利场》,起死回生,销路提高四倍,成为目前最为人称道的趣味性综合杂志。我在此为什么说她?因为她后来又接手《纽约客》,也办得很看好。好像她是一位使杂志起死回生的专家。不知现在是否还在编《纽约客》。

二董都惊叹这位女士的才能,并探究她的秘诀。其中之一是将贵族化和流行化结合起来。董桥说是“那是英国的人文修养和美国的可乐文明复制”。我想也就是时髦、好看而不失高格调吧。据说她为每期杂志写的卷首语,都是漂亮无比的。还有,就是,她是最会制造话题的人,当然她也会谈。要使杂志的“笔调风格和编排开本都让人觉得很像聊天似的亲切”。您瞧,“聊天”的风格出来了吧?“不能书生气太重”,她说。政治、经济、社会问题都可以谈,但必须“包装得热闹而有品位”。热闹和品位,不可缺一。我不知道上述的事,《作家》杂志能做到多少。当然这也不是效颦的事。情况不同,总得慢慢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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